欢迎来到山西拓扬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!

加入收藏 | 服务项目 | 联系我们

全国咨询热线

0351-2352727

新闻中心

NEWS CENTER

联系我们

地址: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南街95号诺德清华里B座808室

办公电话:0351-2352727 邹老师

电话:18734916258

政策法规
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政策法规 >

工伤保险办理指南

发布者:山西拓扬 发布日期:2022-11-11
一、工伤备案:
员工应该第一时间通知用人单位,用人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之后24小时之内携带《工伤备案表》在社保中心进行备案,住院最好要在工伤定点医院进行就医。
二、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:
(1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
(2)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
(3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(4)患职业病的;
(5)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(6)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
(7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可视同工伤的情形:
(1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;
(2)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;
(3)职工原在军队服役,因战、因公负伤致残,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,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。
四、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:
(1)故意犯罪的;
(2)醉酒或者吸毒的;
(3)自残或者自杀的。
(4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五、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:
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、鉴定为职业病,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、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,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
所需材料:
①工伤认定申请表一份;
②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;
③ 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、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、人事关系的证明;
④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、病历,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(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),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;
⑤两名与受伤害职工同时在场的工作人员的证言(按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)(发生交通事故的,应提交有关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法律文书);
⑥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出具事故经过并加盖公章(派遣人员需提供派遣单位的事故经过)
⑦单位介绍信、工作单位登记证照;
⑧单位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,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。
六、停工留薪期的期限:
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。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,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,可以适当延长,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。
七、工伤保险待遇包括:
工伤医疗待遇、工伤康复待遇、停工留薪待遇、辅助器具配置待遇、生活护理待遇、伤残待遇、工亡待遇。
其中基金支付的待遇:
(1)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用:治疗工伤、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;
(2)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,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,报经办机构同意,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、食宿费;
(3)辅助器具配置费;
(4)生活不能自理的,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;
(5)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致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;
(6)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,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;
(7)因工死亡的,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、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;
(8)劳动能力鉴定费。
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:
(1)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;
(2)五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;
(3)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,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
八、申报劳动能力鉴定、停工留薪期、配置辅助器具需要携带的资料:
受伤害职工经过治疗,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后,可向太原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劳动能力鉴定。
需要材料为:
①填写好的申请书一张(单位与个人之间无争议的请单位盖章,个人申报的请受伤者或直系亲属签名按手印);
②工伤认定书原件一份、复印件一份(我方收复印件);
③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正反复印在一张纸上);
④一寸经底免冠照片一张(不需要粘贴在表上,带来即可);
⑤事故发生后,受伤害部位的医疗资料。包括:整套住院病历(出院后可持身份证去医院病案室复印)、门诊病历复印件、诊断书、各种影像检查的文字报告等。
以上资料,除申请表、照片、认定书复印件,身份证复印件之外,其余资料将在发放结论时退回申请人。
九、发生工伤后报销医疗费用需提供的资料:
(1)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张;
(2)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一份;
(3)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;
(4)住院需提供诊断建议书、出院证、病历复印本、费用总明细、检查报告单及发票,门诊的需提供诊断建议书、病历本、检查报告单、发票。
 

山西拓扬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晋ICP备2021018822号

地址: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南街95号诺德清华里B座808室

办公电话:0351-2352727 邹老师 电话:18734916258

技术支持:济南嘉晟科技